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1浏览次数:16

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19]4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和精品课程建设,促进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结合我校课程建设的实际需要,学校决定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继续开展跨校修读学分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范围

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课程以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网(www.upln.cn)上线的开放课程为选择范围。教师可登录“辽宁本科教学网-教学资源中心”,了解相关信息,确定选用课程。

二、申报范围

我校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课的教师

三、工作要求

1.申报教师须具有积极的教学热情,乐于改革教学方法,并具有一定研究式、讨论式课堂教学改革经验。

2.用课教师应征求建课教师同意后,方可确定选用课程。

3.用课学校在尊重学生自愿选择的前提下,实行小班授课(原则上50人以内)。

4.教学团队应注重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与创新。

5.建课教师须积极配合,对课程资源进行定期升级、更新,丰富资源,以满足用课学校的教学要求。

6.建课教师所在学校与用课学校应积极建立沟通渠道,共同完成课程注册、课程教学过程监督、课程成绩评定及学分认定相关工作。

四、政策支持

1. 学校高度重视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工作,对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跨校修读学分课程,学校在教学管理等方面将予以大力支持,确保课程的顺利实施。

2. 辽宁省教育厅将定期组织相关课程进行总结验收,并根据总结情况,遴选出部分优秀课程列入“十三五”期间的“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五、上报材料及时间

请各教学单位于114日上午9:00前确定选用课程,并将《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课程申报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报教务处教研中心(行政楼204A房间),电子版发送至jxyj@dlou.edu.cn

教务处将对拟申报跨校修读学分课程进行审核,同时根据我校开课需求的实际情况确定最终选用课程。

联系人:姚洪磊,联系电话:84762506


附件: 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课程申报汇总表.docx



教务处

2019110